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名录中,卫星直播管理中心赫然屹立其中。 小编解读: 内容显示,经国务院审批允许“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电视卫星直播管理中心”:向经许可的境内直播卫星户户通节目接收用户提供专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其中包含组织安装设施施工及其配套供应)。 而户户通专营点是由卫星直播管理中心审核后发放工号设立,属于卫星直播管理中心在全国偏远乡镇设立的户户通安装服务队,作为单位或公司主体合法,那么其单位或主体所雇佣或设立的人员理应合法,专营点作为卫管中心单位所设立的安装服务队理应合法。 小编不才,解读若有失偏颇,敬请指正。欢迎各地方广电、法律人士帮助大家更深层次解读、辩解。 "户户通"直播卫星电视服务是为贯彻中央领导指示精神,尽快解决广大农村地区群众长期无法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的问题,经中宣部批准,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组织实施的直播卫星广播电视新服务。然而自实施以来,历经坎坷,希望有关部门以大局为重,变堵为疏,变“抢饭碗”为“金饭碗”。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稳妥开展直播卫星除基本公共服务节目外其他增值服务的市场化运营试点,在满足用户基本收视需求的基础上提供更丰富的节目选择,并处理好基本公共服务与增值服务的关系”。 希望卫管中心尽快实施节目增值服务,在保证基本惠民政策的同时,积极探索增值服务,增加地方广电的积极性,变堵为疏,地方部门有税可收、地方专营点有更多服务区可安装、地方用户有更多节目套餐可选择,达到共赢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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