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1年国家广电总局就曾发布《广电总局关于在有线网络未通达农村地区开展直播卫星公共服务的通知》,又称广发〔2011〕71号文件,明确提出户户通服务区划分方式流程。 具体要求: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有线电视网络未通达的农村地区,均应划入直播卫星服务区域范围,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划分,可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批进行。 各级广电行政部门负责直播卫星服务区域的规划和组织管理,服务区域划分工作采取网上申报、审核、审批的方式,可直接登录直播卫星服务区域管理系统进行操作。 具体方式是:县级广电行政部门在征求当地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意见的基础上,在管理系统中以行政村为单位划分本辖区内的服务区域,经地市级广电行政部门审核后,报送省级广电行政部门征求直播卫星地方服务机构意见后批准,并报广电总局备案。 服务区域一经确认,长期有效,如发生地名更改、行政区划变更、增加服务区域等情况,可按程序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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